我等了整整两个月,每天都在看有没有更新,终于等在今天等到了。每一次看楠楠的文章,都要返回去看前一章,因为跟的太慢了。
中帮助曹、吴,并在会场中发表政见,谓:此次小徐诸人扰乱京畿,贻害中外人民,不应照国事犯例保护。国事犯即政治犯,各国公法,有容留国事犯通例。惟日本及意大利国公使,力持异议,所以东交民巷中只有英、美、法三国公使文告,通饬本国侨民不准容留中国男子,如有容留,限令即日迁
变为匪类充斥之乱邦,谁为致之?孰令听之。本大总统及我文武同僚,将同为万古罪人,此心其何以自白?夷考共和政体,由多数国民代表,议定法律,由行政官吏依法执行,行不合法,国民代表,得而监督之,不患政治之不良。现国会既已成立,法律正待进行,或仍借口于政治改良,不待国会议